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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大约占美国职业移民每年全球移民签证配额中的28.6%,即美国每年大约会为满足条件的杰出人才发放4万个移民签证。其主要目的是为美国吸引来自全球的科学、教育、商业、艺术和体育领域的杰出人才,由于EB-1A对于申请人没有英语水平、学历和年龄等限制,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杰出人士的青睐。
通过EB-1A获得的美国绿卡为永久绿卡,有效期为10年
申请人可以携带配偶及21周岁以下子女同时获得美国永久绿卡
无需投资50万美元,无投资风险
可以申请人自己提出申请
正常审理周期6~8个月,最快3个月获批
只要申请人证明自己在所在领域的拥有杰出才能,就可以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留在国内工作或生活,无需在美国开办企业
1. 在所在领域内,获得过省级、国家级或国际性奖项;
2. 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协会;
3. 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报道过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或在其专业领域内的成就;
4. 曾经以个人或组员身份担任评委,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內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5. 在学术研究,艺术,体育及教育领域,曾经做出独创性、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在所属专业领域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 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 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他重要职务(需要全国范围内或专业领域内);
9. 在相关领域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他同行;
10.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
签约前评估 ->签约 ->准备材料 ->递交I140申请 ->I140批复 ->美国国家签证中心审理 ->体检 ->广州领事馆面签 ->批复 ->登陆
EB-1A指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中的杰出人才,是指在其专业领域内具有特殊才能和具有很高成就的杰出人才,这些领域包括艺术﹑ 科学﹑ 教育﹑ 商业﹑ 体育等。
根据移民法及相关规定,EB-1A的申请需要提交I-140表格以及证明申请人符合杰出人才条件的证据文件,例如获得的国际奖项的证明,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以及专业律师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建议申请人给出的重要且关键性的补充材料。
如果能同时满足两类标准,一般情况下我们推荐您申请殊技能人才EB-1A,因为EB-1A类的申请不会把申请人限制在支持提交申请的特定雇主和工作职位上。但是,杰出教授/研究人员的申请EB-1B需要雇主的支持,提供永久性工作职位的承诺。此外,在EB-1B申请的过程中如果申请人更换了雇主,那他/她原本正在处理中的申请就有可能因此而终止。不过,相对于EB-1A来说,EB-1A类的申请对学术要求是综合性的。
事实上,移民法及相关规定并没有关于发表文章数量的规定,这要看移民局在具体案件中的具体操作。事实上,发表文章的数量只是一个可选择的标准,并不是申请EB-1的明确要求。例如在申请EB-1A过程中,只要申请人符合规定的10项条件中的3条,就可以进行申请,而发表文章只是10项可供选择的项目中的一条可选项。
这对你的申请没有影响。杰出人才EB-1A是自己作为申请人的申请,并不需要雇主的支持。因此,只要你还保持原本的工作领域,更换工作对你的申请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可以。虽然在具体申请中作为专业内比较著名的学术研究组织的成员会提高申请成功的机会,但在EB-1A的申请标准中,并没有规定提交EB-1A申请的外籍人士必须是学术组织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