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人才EB-1A申请介绍 _杰出人才EB-1A介绍 - 华清出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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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人才EB-1A申请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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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又称特殊技能人才,是“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为数不多的顶尖人物之一”。值得一提的是,EB-1A申请不需要劳工证,也不需要雇主支持及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因此,对于EB-1A申请人来说,即使没有永久性工作承诺和申请劳工证,申请人也可以自己申请移民并获得绿卡。

如何符合EB-1A的要求

居住在美国境内或境外的外籍人士都可以申请EB-1A,只要他们符合美国移民局规定的如下两个方面的衡量标准即可:

  1. 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里具有杰出的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并且

  2. 申请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杰出能力与成就。

如果申请人曾获得过国际级的重大知名奖项,如诺贝尔奖、奥运会奖牌、奥斯卡奖等等, 即可认定为满足以上标准。

没有诺贝尔奖?也能申请!

如果没有获得过重大国际知名大奖,申请人还可以通过充分的证明材料来说明自己的杰出才能。申请人只需符合移民法规定的以下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条,也可以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1. 申请人在其领域内,曾获得稍次于国际公认大奖的国家奖或国际性奖项,以证明自己的杰出成就;

  2. 申请人拥有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此类专业协会经该领域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定具有杰出成就人士才能加入为会员;

  3. 在专业刊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关于此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的报道,或曾有重要媒体报道过申请人以及其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成就;

  4. 在其领域內,曾经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评审,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內的其他人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5. 在科学、教育、艺术、体育、商业等领域內,曾经作出过独创性的、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 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的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 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场所上,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 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它重要职务;

  9. 在相关领域,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它同行;

  10.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体现在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录影带、DVD的销售量等等。

除此之外,申请人还需要证明自己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继续在美国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并且通过自己杰出的才能,为美国国家利益作出重大贡献。

申请程序

在程序上,EB-1A申请人需要填写I-140表格(外籍工人移民申请表)。因为不需要永久工作承诺和雇主支持,申请人可以自行提交移民申请,并按照上面所述的标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因此,EB-1A杰出人才移民可以说是获得美国绿卡的“高速快车”。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有关EB-1杰出人才移民申请的信息,包括移民局关于EB1申请的要求和相关政策等,请点击以下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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