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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家利益豁免NIW专题之: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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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美国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AAO)表示,申请人只是拥有 “高等学位”或者“特殊技能” 并不足以满足NIW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还必须同时满足在Dhanasar案例(以前是NYSDOT案例,从12/27/2016起,是Dhanasar案例)中所制定的具体标准,即Dhanasar三重标准:

首先,在新的第一标准决定中,“工作领域” (Proposed Endeavor)是申请人个人研究工作,而不是其整个领域。因此我们只需要证明申请人的个人研究工作具有实质性价值,而不需要证明整个领域。一般说来,几乎所有的工作都具有实质性价值,各科研领域、工程、艺术、学术、教育、金融、体育、出版、电影、音乐等均对国家具有实质性价值,想要证明这一点是比较容易的。

另外,关于给全国带来重大利益,AAO提到这样一个事实,研究成就可能是具有国家或全球影响,即使其研究活动可能是在某一区域。 这意味着,在新的标准中,在工业界工作的申请人,如工程师,经理或顾问, 如果他们能够证明他们提出的领域会给国家带来重大利益,即使没有出版论文,也可能符合NIW申请条件。 不过,教师,律师,医生是不太可能符合EB-2 NIW申请的标准的。

在评估一个人是否处于“有利位置”(Well Positioned)时,移民局侧重于“教育背景,技能,知识,以有成就;未来研究计划或示范;研究成果;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

  • 申请人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必须同时具有实质性价值, 并在美国全国范围内带来重大利益;
  • 申请人以有贡献和成就处于推动其领域发展的有利位置;
  • 申请人必须证明,豁免工作的承诺和劳工证要求,是有益于美国国家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的决定中,移民局似乎并没有强调发表的文章,及文章的引用。相反,移民局更重视有大的研究基金,奖励,媒体报道和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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